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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瀚律师代理的任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回重审
由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任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一案,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上诉人付某因与被上诉人任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5)海民初字第28924号民事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审查过程中,法院听取了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范文勇律师的代理观点,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5)海民初字第2892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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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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