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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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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瀚律师代理的颜某某与北票市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发回重审



由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颜某某与北票市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上诉人颜某某与被上诉人北票市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票市寰宇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票市人民法院(2021)辽1381民初4366号民事判决,委托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向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合议庭听取了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观点,认为:因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对执行依据指向的特定物存在严重分歧,显然属于执行给付内容不明确。所以在执行程序中无法确定给付内容的,北票市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应提请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部门结合案件审理期间查明的情况,对不明确的执行内容予以补正或者进行解释说明。如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部门无法对执行内容予以补正或者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提请本院对该案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而不应该简单的裁定不予执行。故重审时,应考虑在(2015)北民一初字第03209号民事判决书生效的情况下,再对本案进行实体判决是否妥当。是否应通过对(2015)北民一初字第03209号民事判决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方式解决本案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北票市人民法院(2021)辽1381民初4366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北票市人民法院重审。

本案通过发回重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以及实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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