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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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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代理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成功发回

一、案件介绍
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与另一被告曾系夫妻关系,因另一被告于婚姻存续期间向原告借款用于生产经营,当事人被列为共同被告。当事人委托时已经处于被执行状态,但经多次了解得知其并未参加诉讼,也从未收到过庭审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时自己也并未向法院提出过执行异议,一审程序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并直接导致了错误执行。
二、办案经过
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李浩哲律师接受案件委托后,经过对案卷的调取和审阅,初步认定本案存在送达程序错误导致的违法缺席审判情形,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一审法院错误送达,违法进行了缺席审判,剥夺了当事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一审程序严重违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调解不成的应当发回重审。
本案中,当事人已经遭受巨大损失,判决书所载明的上诉期限早已经过,应迅速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当事人的损失进一步扩大,经与原审法院沟通、举证,原审法院认定原审程序错误,出具《未生效法律文书证明》以证明原审判决书并未送达生效,并明确了当事人于一定期限内进行上诉的权利。据此,本律师先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针对本案程序中所存在的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举证和说理,同时对原被告之间实际借贷情况包括本金及利息部分进行取证、计算,拟证明一审案件基本事实认定不清。二审法院受理后,为尽快防止当事人损失进一步扩大,继续向执行法官提交执行异议,执行法官经审核后,裁定解除查封、冻结、拍卖等措施,当事人得以避免了损失进一步扩大。二审开庭结束后,二审法院经审理作出发回重审判决,撤销了原审判决文书。
三、办案感悟
在这起案件当中,核心难点为如何及时挽回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前期的调查取证在这起案件中便显得尤为重要,由此不难看出,对于诉讼案件而言,庭前准备永远都是重中之重,或许这一环节并不像庭审那般针锋相对,更多的是对细节的把握以及思路的梳理,但能左右案件成败的却往往是这一环节,不容掉以轻心。此外,庭审时也应当准确把控案件核心焦点,避免受到对方律师的干扰而偏离焦点作无谓的争辩,避免自乱阵脚导致自身观点不明。本案中庭审时对方律师便屡次针对非案件焦点进行多次争论,我方并未予以理睬仅针对案件焦点进行说理和反驳,否定其主张,后其主张法庭均未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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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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